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召开
第三届会员大会第四次会议暨2025年会
2025年6月1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第三届会员大会第四次会议暨2025年会顺利召开,本次会议以“数字时代知识产权的严格保护”为主题,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潘新胜,北京市法学会二级巡视员、联络部主任范军,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厅综合协调处处长刘涛,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刘存福,360集团总法律顾问刘晓庆分别致辞,二百余位知识产权界的知名专家、学者、法官、律师以及企业、产业代表参会。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杨华权主持。
潘新胜在致辞中表示,作为数字经济先行区,北京已建立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制度并实现司法应用,培育交易市场,为全国提供经验。当前面临法律体系待完善等挑战,市知识产权局将优化登记、深化司法协作、完善交易规则。范军在致辞中表示,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一年来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受到中国法学会表彰,荣获“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建议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加强政治引领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服务发展大局体现研究会智库的价值所在、加强自身建设夯实研究会持续发展的组织基础。刘涛在致辞中表示,本次会议聚焦“数字时代知识产权的严格保护”这一前沿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检察机关是知识产权保护链条上的重要一环,在激励社会创新创造活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文化繁荣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检察机关通过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检察国际交流合作、组织理论与实务征文、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推动理论与实践融合发展,检察机关将积极融入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期待与研究会深化合作,共同为知识产权保护贡献力量。刘存福在致辞中表示,作为研究会发起单位之一,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与研究会在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等领域建立了深厚的合作关系,将继续加强与研究会的合作,共同探索知识产权法律治理现代化路径。刘晓庆在致辞中表示,数字经济正重构全球创新版图,技术变革对知识产权制度提出了全新命题,360集团有三点体会:一是知识产权是数字经济生态发展的重要引擎;二是数字安全是数字时代的底座和基石;三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应融入数字化转型全过程,全行业应共同探索适应数字经济的知识产权制度。
主旨报告环节,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一级教授、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博雅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兴良发表了题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司法解释的演变与发展》的主旨报告,陈兴良教授在主旨报告中系统梳理了我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演变历程,重点解读了2025年最新司法解释的核心内容。深入分析了商标犯罪中"相同商标"认定标准、专利犯罪中"假冒专利"行为界定等实务难点。最后总结到,2025年知识产权犯罪司法解释体系完整、内容详实,系统整合了历次司法解释的核心内容,并针对刑法修正案的新规定作出细化,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明确指引。
主题演讲环节,与会专家围绕年会主题分别以“新技术语境下影视作品版权保护”和“数字内容产业的盗版困境与法治保障”为题进行了演讲,分析了当前影视版权保护、数字内容产业面临的挑战。当前搜索引擎盗版网站已形成规模化黑色产业链,正版内容上线即遭盗播,短视频平台影视解说内容持续泛滥,而新兴的AI解说应用程序更实现了侵权内容的批量自动化生产,这些都对正版影视内容造成了严重的流量分流和经济损失。建议学界和实务界应当加强对AI技术引发的版权问题的系统性研究,共同构建适应数字时代发展的版权保护新范式。专家强调,文化产业作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代表,对于严重侵权平台的加大判赔金额以及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才能真正震慑盗版、遏制侵权,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才能保护创作者权益,激励优质内容生产;才能推动中国影视文化繁荣与出海,真正守护文化创新的未来!
会员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曲三强会长所作《2024年工作报告与2025年工作计划》;通过了会员、理事等变动名单及《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章程(修订草案)》。
分论坛环节,共设置了六个分论坛,议题分别为“数字时代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数字时代专利权的严格保护”“数字时代数据与知识产权基础理论”“数字时代著作权的严格保护”“数字时代商标权的严格保护”“数字时代公平竞争的严格保护”,共邀请到三十八位专家进行主题分享,十四位专家进行深入的评析与谈,汇聚了学界、司法界、实务界及产业界的多方代表,形成了理论探讨与实务交流的良性互动。与会嘉宾从学术研究、司法实践、产业发展等多维角度,深入探讨了数字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前沿问题。
(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供稿,北京市法学会联络部编辑)